本報訊(記usb者王志新)半年前,硚口居民高松利用光伏發電自建電站,從而成為我省首個“吃螃蟹”自發電的個人。然而,昨日他很無奈地告訴記者:“1700度電已輸送到武漢電網,我卻一直收不到電費。”
  今年3月1日,國家電網正式實施《關於做好分佈式電源並網服務工作的意見》,鼓勵個人利用新能源發電並接入電網售電。5月21日,硚口古田二路的居民高松在自家樓借錢頂建成個人光伏電站,並通過驗收接入武漢電網。
  這座電站位於6層樓的樓頂,總投資3萬餘元,主要由18塊太陽能電池板構成,報裝容量當鋪為4500瓦,發出的電用不完輸送給電網。高松說,原來預計一個月發電400度,從目前來看,比預想的要好。兩塊電錶顯示,截至昨日,共發電2700度,其中輸入電網1700度,他家自用了1000度。按照當時的政策,每度電以0.47元的價格結算,電網應該向高松支付799元的電費,此外按規定還有補貼。
  從並網第一天信用卡代償起,高松就期待著向電網收電費。合同約定,電費應每季度結算。然而在此期間,高松多次向供電部門咨詢,沒有結果。武漢供電公司營銷部相關負責人解釋,與個人電站結算電費是個新問題,要等相關的開票、結算等細則出台後,才能向高松支付費用。
  據瞭解,供電部洗碗機門向電廠買電時,電廠必須出具增值稅發票,向個人買電同樣如此,而增值稅發票要以公司的名義開出,高松個人顯然沒有增值稅發票。記者瞭解到,在我國其他城市個人光伏發電站都遇到“發票難題”,有的電網公司“特事特辦”,讓個人電站出具臨時收據替代發票。
  就在昨日,高松為小區的另外3名業主建成的個人電站也併入了電網,其中一電站年發電量可達2.4萬度。“相信電費遲早會拿到手,”高松說,“希望相關結算細則儘快出台。”
  右圖:昨晚,高松坐在自家樓頂的發電板上,想到半年向電網輸電1700度卻未收到應得電費,他有些許茫然見習記者胡鼕鼕 攝  (原標題:武漢自發電第一人賣電收不到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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